宪法专家打脸陆兆福,“首相有权提解散国会”

针对反对党领袖指只有38名国会议员的巫统不能强迫解散国会一事,宪法专家拿督姗哈拉尤教授指出,首相有权向国家元首提出解散国会的劝告,且不一定要获得内阁的同意。 她说,若首相在向陛下提出劝告前能事先获得内阁同意,则会对他更为有利。 另外,针对民主行动党秘书长陆兆福早前抨击巫统最高理事会于上周五(30日)决定在今年举行全国大选的举动,实则不尊重宪法一事,姗哈拉尤也表示不认同。 “我不明白为何有人这么说,我不认为这是违宪的,因为从法律上讲,首相有特权向元首建议解散国会,若陛下同意了解散国会后,我国就必须在60天内举行大选。” 她进一步解释,首相没有权力宣布解散国会,除非得到陛下的御准。 她也表示,陛下可以同意或拒绝根据首相的劝告做出决定。 “当首相提出劝告后,国家元首拥有同意或拒绝的自由裁量权。” 她补充,无论国人有任何政治立场或政党倾向,都不应错误诠释宪法精神,她也希望各造能共同维护宪法至高无上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