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林冠英低价买豪宅,古来国会议员张念群在脸书上说,无论是否有不可告人的利益关系,在一些人心中,这起风波将在他们心中留下永恒的问号。 “无可否认的是,就算最终都没有办法证明屋主是因为一些不可告人的利益而将屋子以280万的价格卖给林冠英,在一些人心中,这起风波将在他们心里留下永恒的问号。” 对此,张念群认为,她要以这个例子来“告诫”自己。 张念群又转载《火箭报》的图文,并写道“280万购屋是否恰当,我欢迎大家提供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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沾惹房事一身腥,林冠英的两个女人同时落网!
消息指前槟州首长兼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的妻子周玉清及商人彭丽君,已被逮捕。 消息说,彭丽君是昨晚被捕,而周玉清是在今日被捕。 消息指并不清楚两人是在哪一宗案件下被捕,但据了解,反贪会的调查方向是与滥权及洗黑钱有关。 “周玉清、彭丽君及林冠英将在下周二一起被控。” 槟城媒体今日驻守在槟反贪会大厦外,并目睹周玉清于早上10时45分乘车抵达槟反贪会大厦。 截至中午1时40分,周玉清还在大厦内,因此,媒体并无法确定周玉清是否已被捕。 新闻背景:2016年6月30日,时任槟首长林冠英被指以低于市价向商人彭丽君购买宾鸿路独立式洋楼,并将农业地转为住宅地。 根据控状,林冠英在2014年7月18日,以槟州首长身份在州规划委员会上批准Magnificient Emblem公司申请,把西南区第436及437地段从农业地转换为发展地,让自己及妻子受惠,抵触反贪会法令第23条文。 林冠英也面对另一项控状,即在2015年7月28日,以280万令吉向彭丽君购买房屋,远低于427万令吉的市价,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 不过,总检察署在2018年9月3日申请让2名被告“释放但不等同无罪”(DNAA)。槟城高庭认为,既然控方要求撤案,就应该直接宣判无罪释放。 根据媒体于2016年的报导,彭丽君在2008年以250万令吉购买有关洋房。 林冠英与家人在2009年,以每个月5000令吉租金向彭丽君租下有关洋房,并且在2015年7月以280万令吉买下该洋房。